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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在職專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表 單 下 載

112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

111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

一、  教育目標:

1.  培養學生具備風險管理與金融保險領域基礎理論知識素養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2.  透過實務操作教學課程培養學生的實務技能,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3.  培養學生通識人文教育及專業理論,使學生正確認知個人對社會之責任。

4.  訓練學生溝通管理、獨立思考、解決問題之能力。

5.  訓練學生以積極態度,宏觀之視野,持續多元化學習之永續教育。

二、  核心能力:

1.  使用資訊科技解決新問題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2.  以國際觀點分析各種金融管理議題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觀及外語能力。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3.  運用統計分析和管理科學從事決策制定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4.  熟悉各項保險業相關法規以及研判未來修法方向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5.  分析與預測國內與國際經濟環境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觀及外語能力。

6.  應用與發展保險理論、精算計數與財務分析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7.  熟悉各項保險業務內容與運作原理、保險商品及其費率精算原理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