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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碩士班 |
碩 士 班 表 單 下 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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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育目標:
1.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2. 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3. 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成為才德兼備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4. 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觀及外語能力。 5.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
二、 核心能力:
1. 使用資訊科技解決新問題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2. 以國際觀點分析各種金融管理議題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觀及外語能力。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3. 運用統計分析和管理科學從事決策制定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4. 熟悉各項保險業相關法規以及研判未來修法方向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5. 分析與預測國內與國際經濟環境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觀及外語能力。 6. 應用與發展保險理論、精算計數與財務分析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7. 熟悉各項保險業務內容與運作原理、保險商品及其費率精算原理的能力。 l 培育學生具備堅實專業學科能力,奠定風險管理學理基礎。 l 透過實務性教學課程,使理論與實務結合。 l 培育金融保險業所需之風險管理專業人才。 |